男子抢包后冒充捡包人 换八个地点索酬金仍被抓
昨日上午,26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沈河看守所讲述抢劫勒索过程。
深夜,无灯的黑楼道,他抢单身女孩的包,却险些被女孩拽倒。事后,冒充捡包人,向女孩朋友索要酬金,换了8个交易地点,他还是被抓到了。
7月4日零时30分许,来沈务工的被害人李某来到沈河公安分局斗姆宫派出所报警称,10分钟前自己被抢劫了。
李某说,当时她已经到了租住的沈河区奉天街某小区居民楼一楼单元门前,发现一个矮个男子始终在尾随她。等李某回头一看,男子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冲上来拽挎在李某左肩膀上的背包。
男子很瘦,拽了一下背包没拽动。李某见男子并没有凶器,和抢包男子撕扯起来。李某的力气也很大,险些将男子拽倒。不过在撕扯中,李某突然被绊倒,背包脱手后被男子抢走。
李某表示,里面有现金1500元左右,三星和华为手机各一部,身份证和银行卡等个人物品,还有一个装有重要资料U盘的公文包。
当日10时,李某又再次来到派出所。李某表示,她的同事接到了一个自己被抢劫手机打来的电话,对方表示捡到了包,要求其转告手机主人,准备1000元酬金,并要求不要惊动警方,等待电话告知交易地点。
刑侦民警赵卫东一边让李某同事与嫌疑人以见面交酬金为名保持通话,一边与李某同事来到指定交易地点之一:和平区八一公园西门。
到达后,嫌疑人又先后7次更换交易地点,最后定在八一公园西门对面的一个小区偏僻处,当嫌疑人出现,民警一举将其抓获。
缴获公文包、手机、银行卡、证件等物品,现金1300余元。不过,对李某最重要的U盘并不在里面,赵警官表示,“嫌疑人担心对方不拿酬金,所以留了一手。”
嫌疑人王某,26岁,开原人,曾因传销被行*拘留。最终,他承认了抢劫后冒充捡包人索要钱财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对话
“当时的想法确实太愚蠢了”
昨日,在沈河区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王某始终嘱咐着,“节目一定要短一些,不要播很多遍,我真的不想让家人看到,他们对我期望太高了。”
北国、辽沈晚报:为什么选择这个女孩下手?
王某:当时就是喝完闷酒一时冲动,做生意失败了,家人给筹的10万元没法还,觉得对不起家人,就想着快些弄钱,看到是个女孩儿,楼道又黑,就动心了。
北国、辽沈晚报:为何抢劫后还要酬金?
王某:只抢到了1000多元,跟欠债的钱数还差很远,想起来在电视上看过,有些人捡到东西后,主人都会请吃顿饭或拿一些好处费,以为一瞬间就会结束呢。
北国、辽沈晚报:没想到她会报警?
王某:以为她们感谢我,拿点儿钱就完事了,没想到能报警。
北国、辽沈晚报:你真把自己当成捡包的了?
王某:当时的想法确实太愚蠢了。(辽沈晚报首席*)
原标题:男子抢包后冒充捡包人换八个地点索酬金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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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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