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召开
本报拉萨7月19日讯(
玉珍)今天下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赵正修、新杂
单增曲扎、马如龙、多吉、武金辉、赵合、维色、乐大克,秘书长段襄征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法制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对拉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研究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财经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2012年财*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西藏自治区2012年财*决算的决议(草案),听取了财经委员会关于《2013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同意将上述报告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我区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要求书面印发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人大办公厅关于参加2013年度全国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情况的汇报,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大宣传工作水平。(下转第二版)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召开
白玛赤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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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审查了有关任免事项,同意提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白玛赤林强调,区人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调研、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形成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高质量报告,并促进实际问题解决,确保工作实效,以人大依法履职成效来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